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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信用体系建设

——基于风险评价管理和可追溯认证的深圳食品安全追溯项目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6日 来源:中国自动识别网 作者:周哲 练晓 王坤

食品安全追溯工作意义重大,深圳市政府启动了食品药品重大民生工程,市食药局主导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相关追溯标准体系的建设为打造“食品安全特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后续工作继续以标准为基础推行可追溯认证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近年来,尤其是新一届中央政府前所未有地将食品药品安全提升到事关民生、政治与国家未来发展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多次要求各级政府从执政为民、服务大局、居安思危的高度,进一步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通篇着力体现“重典”,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将面临最严格的责任制度和处罚。本次修订一个重大突破就是首次提出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是我国追溯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其中重点强调推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也将追溯体系建立的产品范围由食品扩展到食用农产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七大类重点产品上,推动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充分体现出国家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高度重视。

 

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

深圳市政府将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公益性事业,2014年,深圳启动了以风险交流、检测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内容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计划用5年的时间将深圳市打造成为全国标准最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最高的“食品安全特区”,达到国际先进国家水平。

其中,食品安全监管追溯与信用管理建设推进项目是深圳市政府开展的12项重大民生工程子项目,通过建设全市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统一的索证索票监管平台这一基础载体,实现预包装食品从生产、供应、流通到消费的追溯验证流程,进而强化监管、信用、标准、服务等系统的建设,建立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信用体系。

项目于2015年开始建设,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预包装食品索证索票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和共享,预包装食品及供应商的信用管理和风险防控等。目前,进入深圳市场流通的预包装食品供应商都要通过系统上传食品信息、合法资质证照和产品检验报告等。食品安全监管追溯APP公测版(Andriod和iOS版本)已经上线,追溯APP包括监管查询APP和公众查询APP,政府监管部门通过监管查询APP,扫描商品条码,即可查询到商超详情和供应商详情,包括商超和供应商基本信息及证照信息。消费者使用公众APP进行扫码查询,不仅可获知所购食品基本信息及产品追溯信息,还可以了解到所购食品的风险指数。

 

项目推进的思路和做法

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的持续性推广和应用,最关键的是满足各方需求,保障数据质量。食品追溯的主体责任在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的作用在于引导、督促和监督管理,强制性的行政命令和法规要求效力并不长久,因此,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推进项目从以下几点出发,保障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的长效性:

法规引导,标准先行

近日,《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草案)》深圳市大型商超征求意见会召开,法规草案中规定了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行业的责任和义务。基于《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明确了食品生产者和食品经营者的内部追溯要求,并提出政府对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企业内部追溯系统,并与追溯公共平台对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鼓励;政府鼓励通过追溯管理体系专门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加贴认证标识,方便消费者识别。同时,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关心的电子凭证效力问题,也明确提出等同于纸质凭证。法规是体系建设的基石,也是食品追溯各参与方的行为准则。

标准方面,为了保障食品追溯各参与方都遵循同样的规则,方便信息交互,实现数据共享,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与深圳食药局于2015年成立了民生工程食品追溯项目小组,并发布了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预包装食品索证索票规范与电子记录要求》和《基于追溯体系的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及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前者规定了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的具体要求,后者提供了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和供应商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

2016年民生工程食品追溯项目小组已制定《食品安全监管索证索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食品追溯 信息记录要求》《食品可追溯一致性控制点及准则》《食品可追溯一致性认证审核指南》四个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从数据接口、信息记录要求、可追溯控制点等方面指导企业实施食品追溯管理。

基于风险评价,为企业提供预警服务

风险管理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坚持风险防控,综合用好风险排查、风险监测、风险交流等手段,及早发现、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坚持源头治理,督促企业依法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并结合风险评价、信用管理等手段,是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寓监管于服务的重要方式。因此,如何通过风险评价模型,基于风险评价指标和企业、产品追溯信息,结合政府监督抽查数据,采取信息化手段,实现预包装食品风险自动评价和公示,是本项目的主要亮点和突破,也是难点之一。

民生工程食品追溯项目小组参照《基于追溯体系的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及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标准内容,建立了信息化的评价模型,根据系统内产品信息、企业证照等数据情况、结合食品监督抽查数据结果,自动根据模型计算出系统内每个预包装食品的风险评价结果。同时,还自动计算出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在系统中,可显示大部分深圳市流通食品的风险得分和食品供应商的得分。一方面为深圳市零售商超提供食品风险预警,另一方面将信用有失的食品供应商拒之门外。现风险管理系统已初步上线,供应商能看到自己的和自己供应产品的风险评分,有救济程序补充材料提高风险评分;零售商能看到其所有供应商和所供食品的风险评分;监管人员能看到深圳市所有食品和供应商的风险评分。

实施可追溯认证,鼓励企业参与追溯的积极性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在企业,只有企业建立的对于自身生产经营有促进作用的追溯系统才能提供真实的数据。如何评判企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内部追溯体系,专门的可追溯体系认证是一种好的评价和检验手段。在产品上加贴可追溯认证标识,也便于消费者辨认和识别,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现在国内还没有专门的可追溯体系认证,关于可追溯的要求,在ISO 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和HACCP认证中都有。深圳拟出台食品可追溯体系建立的相关标准,探索建立追溯管理体系专门认证制度。以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为主,建立1~2个食品追溯管理企业试点,实施可追溯认证,鼓励企业参与追溯的积极性。

基于大数据分析调整监管检查计划

在信用管理系统中,民生工程食品追溯项目小组选择系统中所有食品和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数据源,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价数据挖掘模型,利用tableau可视化数据分析软件,选择嵌入地图功能,绘制深圳市预包装食品风险评价和供应商信用评价大数据分析可视图。大数据分析可视图可直观展示深圳市各地区的食品风险评价指数及供应商的信用评价指数,实现预包装食品按种类、地区、抽查次数、抽查合格率等指标展示风险评价结果,实现供应商按照注册地区、所供食品种类、供应地区等指标展示信用评价结果,并依据统计情况重点展示风险高、信用低的区域、食品、供应商情况,为监管部门明确监督抽查目标,调整监督抽查计划,为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提供参考。

食品安全追溯,任重而道远。除了预包装食品外,食用农产品、网上食品的追溯和监管更是困难重重。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本着企业建立内部追溯,政府建立外部追溯,政府主要提供政策鼓励措施和督促引导的思路,寓监管于服务,从企业实际需求着手,通过标准引导、风险防控、追溯认证等各种手段,充分调动企业、行业、消费者的积极性,多方参与,合力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周哲   练晓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王坤

《条码与信息系统》2017年第2期总第1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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