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7日 来源: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福建分中心 作者:张玉英
近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福建分中心专业人员就“扫描商品条形码是否能辨别商品真伪”接受福州电视台记者专访。
福建分中心专业人员介绍,商品条码是商品进入市场的“身份证”和“通行证”,它只用于唯一标识商品,并不具备防伪的功能。商品条码是商品信息数据库的一个关键索引,真正获取信息需要依靠商品信息数据库的支持。目前市场上商品条码扫描软件大多依赖软件开发公司自身建立的数据库,数据来源没有权威性,所以消费者通过此类软件扫描商品条码识读的商品信息并不具备公信力。专业人员建议消费者在发现商品扫码信息空白或者查询结果与实际标注不符时应咨询商家加以验证,若怀疑商品真伪,应保留消费证据及时联系厂家或相关监管部门。
福建分中心专业人员还就商品条码基础知识进行了解读,指出目前在国内注册的企业商品条码前缀码为“690-696”,商品条码的编制及印刷应遵守商品条码相关国家标准。
最后,福建分中心呼吁广大企业严格遵守《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福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创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高端访谈 | 更多>> |
商品二维码 全球商品通用... | |
王毅 研究员、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技术部副主任兼二维码研究室主任,国际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分委会(ISO/IEC JTC 1/... |
杂志专区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