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0日 来源: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党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2日下午,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领导班子中心组举办本年度第四次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心领导班子中心组全体成员张成海、张琳、罗秋科、赵京、于义军、李建辉参加。学习会由党委书记张琳主持,党办主任邓红沁列席了会议。
领导班子中心组认真学习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就依法治国做出的《决定》并进行了讨论,大家表示,《决定》不仅明确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还提出了实现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对于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深远里程碑意义。《决定》在我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它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翻开新的一页,必将保障我们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快向前发展。
张成海主任在讨论发言中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将自觉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领会党的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利益、跟党走,作为一名班子成员,就是要带领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决定》全文,领会精神实质,按照依法治国的理念,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增强法制观念,明确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他还表示,自已将与中心全体职工一道,结合中心编码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和思考我们编码工作的战略方针、管理模式、努力方向等发展大计。张琳书记在总结讲话中表示,《决定》明确指出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并提出了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以及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定了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因此,《决定》对于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方针具有重要保障作,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作为中心党委书记,一方面要自身不断学习和认真领会《决定》精神,另一方面还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布置、精神安排,使中心全体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学习好《决定》内容,使大家通过学习,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认识上来。领导班子中心组其他成员分别在会上进行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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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 研究员、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技术部副主任兼二维码研究室主任,国际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分委会(ISO/IEC JTC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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