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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GS1编码的 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技术及应用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来源:中国自动识别网 作者:孙小云 石新宇 春光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增长,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改变,购买进口食品逐步成为我国居民一种常见的消费方式。2021年中国食品进口额达到1354.6亿美元,创近10年新高。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食品安全,努力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2021年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中要求实现冷链物流智慧追溯,并提高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可信度。在消费者需求和法律法规政策的推动下,进口冷链食品的信息化追溯系统应运而生。然而,大多数追溯平台存在不足:一是追溯环节有限,不能涵盖进口冷链食品从入境通关到终端消费的全流程;二是追溯编码不统一,各平台都采用自己的追溯码,不利于追溯系统的互联互通,更让商家和消费者无所适从。
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研究提出基于GS1编码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技术方案,能够达到“源头赋码、终生不变;一方赋码、多方应用”,可实现从海关入关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的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不但可以提高线上排查、精准管控、现场处置等监管工作的效率,还能为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增强消费信心,保障消费安全,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流程 
通过对进口冷链食品流通实际情况的调研发现,进口冷链食品一般经过境内通关、境内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终端消费等关键环节,此外还涉及冷库储存、冷链运输、冷链配送等物流环节。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对所有环节进行追溯(全程追溯)或只对必要环节进行追溯的方式。
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流程一般从冷链食品入境通关开始,进口企业应向海关部门申报境外生产企业、报关单号、检验检疫证明等通关基本信息,以及食品名称、食品类型、商品条码、批次号等重要的产品基本信息。进口冷链食品完成通关后,有的要经过生产加工才能经过市场流通进入消费终端,此时生产加工企业应记录主体信息、生产加工相关的信息和食品基本信息;有的是不经过生产加工直接进入市场流通和消费终端,此时农贸市场、零售商超等主体应及时记录交易相关的信息,如交易数量、交易时间、交易地点等,完成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完整闭环,实现全流程追溯。另外,进口冷链食品在各环节之间都要经过冷链运输/配送或冷库储存,故冷链物流企业、冷库仓储企业都应记录温度、湿度等相关追溯信息。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流程,如图1所示。
 
追溯参与方
进口冷链食品流通各环节涉及的追溯参与方如下:
境内通关环节 入境海关、进口企业、海关指定第三方冷库储存企业等;
境内生产加工环节 生产加工企业、自有或第三方冷库储存企业等;
冷库储存环节 自有或第三方冷库储存企业等;
冷链运输环节  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等;
配送环节  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等;
市场流通环节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零售商超、电商平台等流通企业、自有或第三方冷库储存企业等;
终端消费环节 消费者、餐饮企业、食堂等。
在追溯流程中,各参与方应及时、准确、真实记录进口冷链食品从境内通关开始的各环节追溯信息,同时,也应相互配合,实现关键环节追溯信息的记录、管理和共享。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关键信息的精准追溯,做到“正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发生问题时产品可处置、原因可查清、风险可管控。”
 
GS1追溯编码方案 
GS1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编码方案采用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结合产品批次号或系列号,实现对追溯主体与产品的电子信息标识与追溯管理,编码方案包括追溯码和数据载体两部分。
追溯码
追溯码包括追溯主体信息和追溯单元信息,可由主体码、产品码、批次码、单品码等构成。主体码对追溯主体进行标识;产品码对产品进行标识;批次码对产品批次进行标识;单品码对单个产品进行标识。当追溯到批次时,追溯码包括主体码、产品码和批次码;当追溯到单品时,追溯码包括主体码、产品码、批次码、单品码。
此外,追溯码结构应具有扩展性,以满足更多追溯需求,扩展信息内容为产品追溯所需的必要性信息,如产地、数量、重量等,可根据实际需要添加。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是GS1系统中应用最广泛的标识代码。GTIN数据结构中包含厂商信息和产品信息,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唯一标识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类型,是GS1追溯编码方案的基础,GTIN可以对不同包装形态的商品进行唯一编码。GTIN的编码结构,见表1。
 GTIN代码中的第1位为包装指示符,用于指示同一商品不同的包装级别,取值范围为0~9。其中:0~8用于定量包装商品,9用于变量包装商品。厂商识别代码是主体码,一般用于标识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由编码中心负责分配,在我国厂商识别代码为7~10位。商品项目代码是产品码,由追溯主体自行分配。当商品项目代码与厂商识别代码结合使用时,可以唯一标识一种产品类型。GTIN最后一位是校验码,可用来检验或纠错编码。
追溯到批次
追溯到批次时,追溯码可采用“AI1+GTIN+AI2+批次号”组成,见表2。AI为应用标识符,用于标识和扩展追溯信息。批次号由追溯主体自行分配,与GTIN结合使用时可精确标识特定进口冷链食品的批次。
追溯到单品
追溯到单品时,追溯码可采用“AI1+GTIN+AI2+批次号+AI3+系列号”组成,也可采用“AI1+GTIN+AI2+系列号”组成。以“AI1+GTIN+AI2+系列号”的追溯码结构为例,见表3。系列号由追溯主体自行分配,与GTIN结合使用时可精确标识单个进口冷链食品。
扩展信息编码
可通过“AI+扩展信息代码”的形式对追溯码进行扩展,从而编码生产日期、重量、数量等信息。常见的扩展信息编码,见表4。其他扩展信息的编码见GB/T 16986-2018《商品条码 应用标识符》。
数据载体
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一维条码、二维码作为追溯码的数据载体。一维条码可采用GS1-128码;二维码可使用具有GS1模式的快速响应矩阵码(QR码)、数据矩阵码(DM码)或汉信码。
追溯到批次时,基于GTIN的批次追溯码一维条码,如图2所示。基于GTIN的批次追溯码QR码,如图3所示。追溯到单品时,基于GTIN的单品追溯码一维条码,如图4所示。基于GTIN的单品追溯码汉信码,如图5所示。
图2  基于GTIN的批次追溯码一维条码示例
 
图3  基于GTIN的批次追溯码QR码示例
 
图4  基于GTIN的单品追溯码一维条码示例
 
图5   基于GTIN的单品追溯码汉信码示例
深圳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采用GS1编码
近年来,我国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了众多基于GS1编码的食品追溯系统,不少应用平台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以深圳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为例,通过GS1编码技术建立追溯体系、满足各方的追溯需求,为行业应用提供借鉴参考。
2021年,深圳市基于GS1编码建立“深圳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创新推动进口冷链食品不贴“码”追溯技术,利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箱上原有的GS1编码,在国内率先实现对进口冷链食品从海关“源头”到消费“终端”的“不贴码”追溯。项目实施过程中,将进口冷链食品从海关通关到境内生产经营、贮存使用等环节纳入其中,实现全链条精准追溯。
根据实际情况,深圳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的目标是追溯到批次,因此追溯码采用“AI1+GTIN+AI2+批次号”的形式,并根据需要附加追溯所需的必要性信息,如重量、生产日期等,通过GS1-128码表示在食品的外包装上,如图6所示。
注:此图来源深圳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
图6  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上的GS1编码
 
为满足监管人员或消费者使用移动终端便捷获取信息的需求,深圳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还在移动端开设便捷入口,如图7所示,消费者或监管人员只要用手机等设备扫描食品外包装上的GS1编码即可查询进口冷链食品的来源、基本信息、通关信息等追溯信息,如图8所示。
图7   “深圳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微信小程序
图8   扫描GS1编码查验追溯信息
 
“深圳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具有信息申报、追溯信息查询以及责任主体及时定位等功能,面向政府建立移动监管执法体系,面向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对实现冷链精准追溯,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该追溯系统,严控海关入关、仓储、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全链条,实现了对进口冷链食品境内流通各环节的透明化管理和全流程动态跟踪,为保障民生、稳定市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技术保障。
孙小云 石新宇 春光
作者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计划项目:基于统一编码技术的进口冷链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与标准化研究,项目编号:2021MK183)
《中国自动识别技术》2023年第4期总第1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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