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作者: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西安分中心 鲁晓妮
华东医药(西安)博华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制药”)是由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安制药厂共同投资的高新制药企业。公司经营范围:片剂(含激素类)、胶囊剂、颗粒剂、栓剂、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以上产品的对外进出口贸易,拥有覆盖全国二十多个省、市的营销网络。
自2000年公司申请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来,公司将商品条码管理的相关事宜交由公司的质量监管部门全权负责,并直接向部门分管领导汇报。质量部在接受这一任务后积极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西安分中心(以下简称“西安分中心”)联系,对相关的条码工作负责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在西安分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与帮助下,建立了企业内部针对产品的商品条码应用管理办法。
质量部在管理办法中非常重视商品条码续展工作和商品条码胶片制作及统计工作,要求质量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格外注意商品条码续展的时间,防止过期未续展和产品条码重复使用的情况出现。为此,质量部制作标识牌挂于办公室内醒目位置,注明厂商识别代码和证书的有效期,时刻提醒质量部全体人员。
针对博华制药产品种类繁多的特点,使用时按照“一物一码”的原则,质量部对使用商品条码的产品包装逐一分配编码,备案登记。并且建立了退市商品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商品退市后由专人收集此商品的商品包装、原版胶片等并进行封存。
博华制药在商品包装设计之初充分考虑条码的方便识读,设计人员严格按照《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GB12904-2008、《商品条码 条码符号放置指南》GB/T14257-2009对商品条码的尺寸、颜色搭配及印刷位置的要求设计商品条码。当涉及产品的名称、商标、包装规格、外观风格图案、片型以及包装类型等基本特征的变化时,均启用新码,由市场医学部或生产部向质量部提出申请,质量部给予新的编码并登记备案。
在商品包装印刷环节,为了保证条码的印刷质量,该公司采用在西安分中心制作的原版菲林胶片进行条码印制,并要求印刷厂商必须具备商品条码印刷资质。物料管理部在质量部办理胶片借用手续,交给印刷厂商使用,并限期归还。与印刷厂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商品条码印刷质量要达到的等级。新品包装在收货时需印刷厂出具商品条码质量检测报告,对不合格的印刷包装拒绝接受。以此确保流通领域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
在产品上市之后,该公司按照编码中心的具体要求及时将产品信息在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备案,并做到备案的产品信息和市场上流通的产品信息相互一致,尽可能全地将产品的基本信息录入到产品库中,以便市场执法部门和消费者查询及搜索。
博华制药将条码作为纽带贯穿于商品流通领域的各个环节,把产品生命周期各个阶段发生的信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跟踪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为医药超市、零售药店客户端节省了时间和人力资源,获得了更大的财富,也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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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 研究员、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技术部副主任兼二维码研究室主任,国际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分委会(ISO/IEC JTC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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