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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物品编码在质监业务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1日 来源:中国自动识别网 作者: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杨毅 康卫勇

转变政府职能是政府各级管理部门面临的新课题,也是必须完成的任务。建立服务型政府,简政放权,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由条块分割向综合监管转变,创新社会管理是大势所趋。

传统的产品质量监管方式主要依靠到市场中产品抽样,再对其进行检验等方式。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对传统产品质量监管方式提出了挑战,有些产品通过B2C方式直接到达消费者手中,传统的监管方式对其完全失效,管理的复杂程度在增加,势必要在创新管理方面有新的思考。

质监部门管理的对象包括企业生产的产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等,其数量及种类在不断增加,而我们的人员配备相对稳定,矛盾十分突出。

目前,质监部门的业务存在分段、按职能监管,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监管技术相对滞后,业务决策支撑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北京市质监局各部门不断探索信息化新技术在质量监管中的应用,力图通过新技术提高监管效能,推动服务创新,提高服务水平。

改进管理方法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为创新管理提供支撑已经成为共识。

据《中国质量报》报道,武汉大学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质量安全评价与网络预警方法研究》。

据介绍,《我国质量安全评价与网络预警方法研究》项目,构建了我国首个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质量安全信息分类模型。项目研究成果填补了国内宏观质量管理学术研究的空白,开拓了质量治理研究的新视野。

其他一些省市也在探索“智能质监”“智慧质监”等新的管理模式。

有关的探索

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联合北京交通大学开展了《利用物联网技术提高监管效率》的课题研究,聘请张铎教授作为课题研究的首席专家。

课题组首先分析了质监工作面对的管理对象。

管理对象分为三大类:机构、人员、产品/设备/物品。

机构即包括了相关行政管理和技术机构,例如质量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等,也包括具体的市场主体,例如生产型企业、服务型企业、贸易型企业、一般企业等。

人员包括从事生产的相关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审核人员、执法人员等。

产品包括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服务产品等;设备包括特种设备、检验设备等;物品包括计量器具及其他物品。产品、设备和物品均可以包含在“物”的范畴。

课题组还分析了目前拥有的资源。

目前,北京市各级质监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在用的业务应用系统数量很多、业务类型复杂多样、数据结构不同且数据量庞大, 数据类型涉及企业、产品、设备及人员。

已有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

北京质监局已经很好地利用了组织机构代码数据,使之作为各个业务系统的底层数据支撑。各个业务系统在面对企业这类管理对象时,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可以实现数据共享。

遗憾的是厂商识别代码、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编码、商品条码、资格人员证书的编码、检验证书的编码等其他的各类编码对象之间没有相互的联系。就是说这类对象底层的编码相互之间是独立的,没有相互联系的机制,给内部数据利用造成了障碍。

研究成果

为了解决管理条块分割,实现管理创新。我们提出要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基础数据资源平台、统一监管模式、统一数据标准及数据的编码规范、统一应用平台。

统一数据编码

对于三类数据对象,在数据整合中需要有唯一的标识。机构的唯一标识是组织机构代码,人员的唯一标识是居民身份证号码,而产品/物品/设备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物品编码技术给予规范,并让编码之间产生联系,利用RFID、二维码等技术对管理对象唯一标识。

目前,产品/物品/设备这类对象缺少统一完善的物品编码方案,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存在着很多问题,要通过不同的管理系统获取数据后,再进行相关的数据分析。数据利用效率低下,不利于数据的合理利用。有时,还要将相关的数据送给专业的数据分析公司进行专业的分析。

目前,我国不少企业内部的信息化水平仍然比较低,即便是在不少政府部门,各类信息系统由于建设年代不同,各系统在互联互通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

例如,在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推进物联网应用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对物品进行统一标识。

理论上讲,追溯是利用已记录的和被追溯对象有一一对应关系的标识,追踪与溯源产品的历史、应用情况、所处场所、活动的能力。不少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追溯标准和体系框架,并在多行业和产品追溯中推广应用。从所取得的最佳实践经验分析,统一的物品编码都是实现产品追溯的基础。

我国目前在产品追溯系统中,被追溯对象仍以在商场、超市流通的商品为主,对于产品的编码则主要依靠商品条码。但是质量追溯过程中涉及生产、销售、物流等多个环节,条码的编码应用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大量被追溯的,可以用物联网技术唯一标识的物品都还没有统一的编码标准。例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时使用的仪器设备、检验后生成的质检报告等被监管对象都没有统一的编码方案。不少企业、政府部门都在研究和推行自定义的编码标准,但是各类追溯系统之间由于编码方案不同,无法实现数据的共享与交换。

物品编码的基础作用,见图1。推荐在系统中使用GS1体系。

 

图1  物品编码的基础作用

 GS1编码体系

GS1系统建立了一整套标准的全球统一的编码(标识代码)体系,对物流供应链上物流参与方、贸易项目、物流单元、物理位置、资产、服务关系等进行编码,为采用高效、可靠、低成本的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技术奠定了基础。为现代物流信息和电子商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供了完整的解决方案。对不同的编码对象,根据流通和贸易过程自身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编码结构,各编码结构具有整合性。GS1编码体系结构如图2所示。

GS1编码体系的基本原则

唯一性原则是GS1编码体系的基本原则,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原则。对同一商品项目的物品必须分配相同的物品标识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同一商品项目,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项目。商品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对不同商品项目的商品必须分配不同的商品标识代码。商品的基本特征一旦确定,只要商品的一项基本特征发生变化,就必须分配一个不同的商品标识代码。

稳定性原则指商品标识代码一旦分配,只要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同一商品项目,无论是长期连续生产还是间断式生产,都必须采用相同的标识代码。即使该商品项目停止生产,其标识代码应至少在4年之内不能用于其他商品项目上。另外,即使商品已不在供应链中流通,由于要保存历史纪录,需要在数据库中长期地保留它的标识代码。因此,在重新启用商品标识代码时,还需要考虑此因素。

无含义性原则是指商品标识代码中的每一位数字不表示任何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GS1系统中的物品编码体系中商品项目代码没有特定的含义。

GS1系统的主要特点

开放性——GS1系统的标识代码是贸易过程中信息交换的通用语言和关键字,任意一个代码都能在全球供应链的开放系统中使用,不受国界、市场、行业及应用系统的限制,畅通无阻。

统一性——GS1系统采用全球统一的编码结构、数据载体和数据交换标准,可以实现数据共享。

可扩展性——GS1系统不仅提供了产品与服务的标识体系,还可描述产品的附加信息,能够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编码标识方便灵活。

厂商识别代码是GS1系统的核心,对产品的标识,对资产的标识,对服务关系的标识,对实体的标识等都包含厂商识别代码的内容,通过厂商识别代码,可以将各类数据关联在一起。


提出了实现对企业数字化描述的新概念

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质监内部各个业务系统是独立的。比如: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只能获取企业与许可证管理相关的信息,不知道该企业产品在监督抽查中的表现,不知道该企业在工商管理系统中的情况。此时,该业务管理系统对企业的描述是单一的。

通过对三类对象的统一编码,让所有的数据在底层联系在一起,实现对管理对象的全面描述。

建立统一的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系统后即可以按照职责进行管理,还可以全面了解企业的情况。

企业都生产什么产品,执行的什么标准,企业的产品在监督抽查中的情况,是否有特种设备及设备的状况,计量器具的情况,持证上岗操作人员的情况等。还可以通过大数据的方式了解该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中的情况、税务系统中纳税的情况。一个企业在上述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我们有理由认为该企业的产品质量存在着风险,应引起管理部门的关注。

以上就是对企业数字化描述概念的内涵。

物品编码工作在质监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

编码工作者不但要注重编码技术在其他行业中的应用,更应该关注编码技术在质监工作中的应用。

参考文献:
[1]张铎,产品追溯系统,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11月版。
[2]张铎,物品编码标识,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11月版。
[3]张铎,物联网大趋势,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版。

《条码与信息系统》2016年第2期总第132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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