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6日 来源:青岛日报
记者从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中了解到,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确立的《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议案,作为唯一的大会议案,为我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重要契机,目前,议案办理取得显著成效。
市政府在推进大会议案办理过程中,在全市93个镇(街)全部建立镇级监管机构,在全市5608个村建立了村级农产品质量协管员队伍。同时,市财政计划拿出960万元扶持资金,拟在全市76个涉农镇(街)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农产品检测室,承担农产品快速检测任务和属地农产品检测服务,在此基础上培育创建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实现市、区(市)、镇(街)三级农产品检测能力全覆盖。
在农药监管方面,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发挥供销社主渠道作用,建立农药集中配送制度,通过价格补贴引导广大农民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市财政还投入1000万元,选择大沽河流域4个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下一步,我市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分期分批将全市5000余家农药经营单位纳入监管追溯平台,努力实现全覆盖、无盲点;力争用两年时间使试点区化肥施用量降低5%,化学农药施用量减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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