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 来源: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作者:供稿人:景珊
Google官方指出,自2015年9月15日起,在其官方网站进行交易的所有卖方提供的商品信息清单,必须包含GTIN。
Google发言人表示:“我们发现,卖方提供的数据信息中增加GTIN后,可以更好地与Google的商品购买目录相匹配。早期测试显示,包含GTIN的商品购买目录匹配度高达40%,并且更多用户会点击有GTIN的商品。” Google这一举措致使来自澳大利亚、巴西、捷克斯洛伐克、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西班牙、瑞士、英国和美国的所有卖方在提供商品信息时,需要提交真实准确的GTIN清单及新产品品牌。
Google明确指出,将坚决抵制未提供GTIN信息、或提供GTIN错误信息的卖方。
GS1澳大利亚首席营运官Mark Fuller认为:“随着时代变迁,企业需更积极接受时代向数字化转变这一过程。同样,为改善线上和移动搜索结果、提高产品数据质量,Amazon和eBay也将对卖方提出提供GTIN的要求,淘汰未使用GTIN的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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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 研究员、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技术部副主任兼二维码研究室主任,国际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分委会(ISO/IEC JTC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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